创建再出发 争当“三连冠”——全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情况综述
株洲市财政局机关内设29个科室,下辖4个副处级单位、6个正科级事业机构,现有在职干部179人。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4年顺利通过复检。并先后荣获全国财政“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书香机关”、株洲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株洲市首届“书香机关”等称号;在全省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市本级被评为“AA级”;在全市绩效考核中连续多年名列经济管理部门前列。
在荣誉和成绩面前,全局文明创建活动没有停步不前,而是以重新出发的姿态,提出了“提升文明机关形象、争做人民满意公仆”的目标,立足新起点,展现新作为,争当“三连冠”。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细化举措促责任落实
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切实做到了责任到人,扎实开展。
(一)组织领导有为。为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有序进行,该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岗双责”,层层落实了创建工作责任,量化了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班子表率有力。市财政局历届领导班子都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真正做到坚持不懈,一任接着一任干。为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提出了“提升文明机关形象、争做人民满意公仆”的新目标,局领导班子着力于在思想上引导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对文明创建的认识,身体力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创优服务水平。
(三)制度规范有方。抓好机关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文明单位建设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手段。为此,我局从内部管理制度入手,不断完善创建基础性工作,使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2015年以来,按照“先定办法,后分资金”的原则,研究制定了“1+N”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即《株洲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加66个具体专项管理办法。?以防范风险为导向,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关注和分析财政政策制定、预算编制与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机关运行等财政核心业务中的风险,探索构建了“1+10+X”内控制度体系。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定期组织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制度建设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现实需要,始终彰显针对性强、富有效率的管理优势。
(四)基础扎实有效。坚持把学习教育培训作为文明建设强基固本的重要抓手,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干部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在鼓励干部职工自学的同时,将“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到高校轮训,通过“一月一学、一月一书”活动,不定期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来局授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理论水平和党性素养。针对机关干部的不同特点,注重点对点、按需施教。对于局中层骨干,采取在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研修学分的制度;对于刚从大学到机关的年轻干部,考虑其基层经验不足,采取到社区挂职的办法,让他们从实践中学习;考虑老同志和年轻干部的各自特点,开展了“老带新”、“师带徒”活动,在传授财政业务知识的同时传承财政文明精神。
二、实化载体促活动开展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创新精神抓文明创建,始终坚持将文明建设与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力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文明创建与主题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对照上级要求,结合财政实际,将文明创建与党中央确定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紧密联系起来,扎实推进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比如: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打造了“四比四看四力戒”的学习载体,即“比务实作风,看服务质量,力戒形式主义;比群众观念,看服务态度,力戒官僚主义;比进取精神,看工作激情,力戒享乐主义;比清廉意识,看自身要求,力戒奢靡之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搭建了 “四为四提升”的实践载体,即“为政治修养添内涵,提升对组织的忠诚度;为转型升级添活力,提升促发展的精准度;为人民群众添温暖,提升全社会的满意度;为机关形象添光彩,提升财政人的认可度”;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中,搭建了“一保两争”的活动载体,即“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争做五个先锋;争树五种形象 ”。
(二)文明创建与提升机关效能紧密结合。持续加强作风建设,集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工作纪律散漫、办事效率怠慢、服务态度傲慢等“三慢(漫)”问题,建立了上下班电子考勤、工作满意度评价、常态化作风督查、五问工作法和“一单四制”督查等制度,工作作风实现了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工作方法实现了由“被动落实”向“主动服务”转变,真正实现了“马上就办,真抓实干”。
(三)文明创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构筑廉政建设“四个平台”,办好《财苑清风》、《财苑清语》、《财苑清溪》、《财苑清影》,利用博客、论坛、微博和微信等平台,传播廉政文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定每年5月10日(谐音“我要廉”)为我全市财政系统廉政教育日,逢年过节的关键时点开展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的预警教育,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的坚定性与自觉性。
(四)文明创建与开展党建帮扶紧密结合。注重在党建帮扶活动中,展示财政人的文明风貌。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开展党建帮扶联系基层“六个一”活动,每个班子成员联系1个县市区、1个企业、1个乡镇财政所、1个村、1个贫困户,每年至少完成1个调研课题。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联一乡、促一村、帮一户”主题活动;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助学、助医、助困、助居、助业”的“五助”活动;以团总支为单位,开展“关注成长,牵手同行”系列爱心支教活动;以党员个人为主体,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这一系列活动,帮助基层单位和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使广大财政干部自觉做到了主动服务、热情服务,财政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得到稳步提升。
三、强化活力促文明展示
机关文明建设的根本在广大干部职工。该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开展机关文明建设活动,展示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用文明行动树立文明新风。广泛开展以“礼仪文明、行为文明、秩序文明、环境文明、服务文明”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文明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文明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坚持倡导“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把文明种子撒播到日常具体行动中去,树立文明新风。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了在职干部职工的97%以上。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为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做出贡献。开展义务献血活动、用实际行动奉献爱心、关爱他人。
(二)用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注重创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文明创建工作,展示全局文明创建成果。通过创办《财经天地》、风雨文化长廊板报宣传栏、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培训讲座,向干部职工广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工作,让文明创建理念深入人心,并成为一种自觉行动。组织网络文明传播小组,利用博客、论坛和微博等平台,广泛传播市财政局局文明单位创建和全市文明城市创建风采,每年累计传播文明信息8000多条。成立“机关文化宣讲志愿服务队”,宣讲机关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成果。
(三)用文体活动展示团队精神。开展“道德讲堂”、“红色讲堂”、“国学讲堂”、“道德经典颂读”、“德才谁为先”辩论赛、“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财政系统“两学一做”知识抢答赛、科职干部竞争上岗以及“普法”学习考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凝心聚力干好财政事业。组织羽毛球、气排球、乒乓球、书法、摄影等10个兴趣小组,开展积极健康的全民健身活动,形成健康生活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窗口”、“共产党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该局国库科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国库集中支付处和会计科先后获得市级“文明窗口”称号。积极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评选出5户在干部职工中有良好影响、典型示范作用的“和谐家庭”,以家庭和谐推动整个财政机关的和谐。组织开展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身边的感动”人物评选等一系列评选活动,充分挖掘自己身边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争当“五个先锋”、争树“五种形象”的热情。
(四)用优美环境提升良好形象。及时更新办公楼、生活区的文明标识、标牌,定期推出宣传板报,完善更新了图书室、健身房、老干部活动室、职工文化活动室。按照“美观、实用、节约”的原则,实施了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对办公楼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并加强日常清洁卫生管理,整个机关大院整洁、美观、舒适、有序,为干部职工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市财政局先后荣获省、市“园林单位”、“文明卫生单位”、“两型小区”等称号。
四、催化动力促事业发展
始终坚持将文明创建与加强财政管理、促进财政中心工作相结合,不断催化内生动力,实现了文明创建与财政业务工作的“双丰收”。
(一)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在文明创建各项活动的推动下,全市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登上300亿元台阶,达到312.8亿元,比上年增长7.7%,增速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高于全省增幅1.7个百分点。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达到218.2亿元,总量由上年的全省第3跃居到第2。财政总支出突破400亿元,达到405.2亿元,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3%。同时,深入开展“财源建设年”活动,全力服务“项目攻坚年”“企业帮扶年”活动,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产业发展,推进转型升级。2016年11月,《中国财经报》以“湖南株洲:一座老城焕发新活力”为题,对株洲财政打好“组合拳”、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进行了长篇报道。
(二)财政管理不断创新。先后开展财政“改革深化年”、“财政管理提升年”活动,以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破解难题、增强活力、释放红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税制转换平稳过渡。财政资金“十大统筹”全省领先,此项改革做法在2017年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予以肯定推介,并刊登在2017年1月31日《湖南日报》头版头条。公车改革扎实推进,基本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走在全省前列。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政府采购、基建评审等监管手段,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初步形成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格局。
(三)队伍建设风清气正。随着机关文明建设的不断深入开展,财政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一是政风行风优良,机关工作规范有序。在近几年的行风评议中,满意率均在90%以上,名列市直机关前茅。二是干部勤政廉洁,廉政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完善廉政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财政干部依法依规理财的意识,近年来局机关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三是工作公开透明,决策体现科学民主。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特邀行风监督员机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定期召开局务会议,政务、党务公开透明,重大事项决定前都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体现广大干部职工的意愿。四是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创先争优氛围浓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科学选拔、选调和使用干部,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全局上下形成了创先争优、扎实干事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