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诚信社会 株洲石峰区法院向老赖“亮剑”
株洲文明网 2017-04-12 10:06:00
住得起别墅却没钱还债?近日,株洲石峰区法院执行局开展“夜行动”将“老赖”刘某传唤至法院,并签下还款协议。
早些年,刘某等人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黄某借钱,没有按期归还。黄某向石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年7月29日,案件审理终结。经确认,截止2016年8月1日,刘某等人共欠下黄某借款本金80万元,利息84000元。案结后的半年多来,刘某并没有还钱。法院为此多次联系刘某,并下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刘某却不以为然。
4月6日晚上7点,石峰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来到天元区刘某的住所内,将其传唤至法院。刘某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上报财产,保证尽快将88万余元归还。
据了解,今年1月份以来,石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先后开展了3次夜间行动,主要针对的是涉民生案件,包括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共对11个执行案件采取了夜间行动,拘留被执行人4人,其中当场履行的有6万余元,剩下的全部达成和解协议。(株洲日报)
作者:周卓灵童
编辑:向胤蓉
来源:株洲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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