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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立法条例出炉 普通市民也有机会参与立法
株洲文明网 2016-01-19 08:24:00

   地方立法,规矩先行。1月18日,备受关注的《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亮相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一时成为会议焦点。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建立株洲市立法制度,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正确有效地行使法律赋予的地方立法权,有必要根据地方组织法、立法法和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规定,结合株洲实际,制定《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地方立法权备受老百姓关注,株洲市到底可以制定哪些方面的地方法规?一部地方法规的出台又要大致经过哪些程序?1月18日,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对此进行简要解读。

  释疑

  问:谁可以立法?

  答: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问:公民可以怎样参与?

  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都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建议、立法项目。

  其中立法建议的内容包括法规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宗旨和目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对策等。

  立法项目的内容则包括法规草案初稿和调研论证报告,体现立法的目的、必要性、基本原则、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制度创新、权利义务关系、上位法依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从专业性的角度来看,立法项目显然要更加专业。所以平常老百姓提出的,一般是属于立法建议。比如法制机构一般会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发布立法项目征集建议,这时公民就可以积极参与提出建议。

  问:株洲可以制定哪方面的地方法规?

  答: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神经末梢,所以对于株洲市来说,市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是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上位法规定的其他方面特别重大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问:要经过哪些程序,株洲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才能生效?

  答:以《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为例,在株洲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批准后三十日内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至此,株洲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才正式生效。

  问:株洲市第一部地方法规可能跟哪方面有关?

  答:株洲市的“立法条例”有望成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一个准备报批的地方性法规。按照预估,最快可在今年3月份获得通过。

  另外,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就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草案起草工作着手调研。按照预估,该法规最快也要在今年9月份才能获批,有可能成为我市第一部实体法。

  链接

  立法流程分八步走

  1.列入计划。根据立法建议形成立法项目。从立法项目中选择确定为立法计划。

  2.广泛调研。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地方国家机关广泛调研,依托专家库、立法联系点等力量,起草法规草案。

  3.多方论证。听取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意见,包括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立法协商会、第三方评估等。

  4.提出议案。包括法规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

  5.会议审议。一般要经过三次审议,在人代会上由人大代表、在常委会会议上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

  6.批准公布。法规案通过后15日内报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4个月内批准,批准后公布实施。

  7.立后评估。在地方性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后,可以组织对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效,发现问题,提供决策参考。

  8.修订完善。经过评估,如果认为需要进行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则依法依程序提出法规修订案。(株洲日报)

作者:戴凛
编辑:向胤蓉
来源:株洲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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