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推广“爱心妈妈”经验 健全留守儿童信息库
株洲文明网 2017-08-03 08:50:00
8月2日,株洲市政府官网公布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学校的教职工专题培训,择优选拔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积极倡导、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成功经验,着力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能力。
《意见》要求,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不得虐待、遗弃、侵害未成年人。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幼儿园、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工作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行为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
此外,村(居)民委员会要详细掌握每个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探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株洲晚报)
作者:戴凛
编辑:向胤蓉
来源:株洲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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