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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株洲"2020年形成 常住人口人人都有"诚信卡"
株洲文明网 2016-05-24 14:19:00

  5月23日,株洲市发布《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株洲市2016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意见》提出,到2020年,株洲市将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构建“诚信株洲”;《计划》则提出,2016年,株洲市将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建立信息互通、惩戒联手的工作格局。

  □建设

  将建公职人员诚信档案,打造株洲市民“诚信卡”

  《意见》指出,未来5年,株洲市将从政务、商务、社会、司法、金融、食品药品安全六大领域,重点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体为——

  政务领域:将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并以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商务领域:将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共享和应用,依托全国11315企业征信系统以及市内企业征信机构等社会第三方征信机构收集信用信息,并完善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

  司法领域:将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

  金融领域:将推进民间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引导规范民间投融资,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地方新型金融组织接入央行及政府信用系统。

  食药安全领域:将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及时披露食品、药品企业恶劣失信信息。

  社会诚信领域:将打造株洲市民“诚信卡”,实现全市范围内常住人口信用记录全覆盖。

  □管理

  将来,要看信用信息,可在“信用株洲”上查询

  目前,株洲市多个行业、多个部门都建立了相关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但还处于分散状态,无法互联互通。因此,《意见》指出,株洲市将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打破“条块分割”的局面,涵盖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四大信用主体,完善信用发布、查询、分析、核查、反馈处置和数据监控等功能,实现行业和部门间、部门与第三方社会征信系统间的信用信息,尤其是失信信息互通和共享。

  《意见》还提出,株洲市将建设“信用株洲”微门户,实现信用信息在移动门户可查询。

  □奖惩

  建立信用“红黑名单”,举报失信行为将有奖励

  《意见》提出,株洲市将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守信者和失信者将分别面临奖励和惩戒。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在贷款投放、上市融资、发债融资、投保审核、保费标准、利率差别化优待等方面,守信者和失信者面临的待遇也不同。

  《计划》则提出,2016年,株洲市将率先试点在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资金补助等领域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优先考虑诚实守信企业。

  《意见》还提出,株洲市将重点在许可准入、用地审批、环评审核、认证管理、专利申请、财政扶持、政府采购、科技奖励、评先评优、社保监管、人事考试、信用评级、通关退税、品牌培育、商标注册、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就业等方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失信者进行上述工作或将受阻。同时,株洲市将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株洲晚报)

作者:刘娟 侯晓光 肖科
编辑:hunzz_shuf
来源:株洲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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