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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创业实训基地可开办"实训班" 效果好将获补助
株洲文明网 2017-10-18 11:21:00

  近日,株洲市人社局发布《株洲市创业实训基地实训暂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创业实训基地可开办创业实训班。实训效果好的创业实训基地,将获资金补助。

  创业实训基地是指由政府或社会投资兴建,以扶持创业主体为目标,通过市场化运作,为作为实训对象的创业者模拟创业过程,开展实训实践活动,帮助其了解创业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的特定区域。

  创业实训的对象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同等条件下,之前有从事本项目的工作经历、有创业经验者或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者优先,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留学归国创业人员优先。

  创业实训内容包括理论教学、实操实习两部分。其中,实操实习采取导师制,每位创业实训指导师在同一期创业实训班上最多辅导5名学员,突出“体验式”学习,在经营、管理、技能、营销、财务等不同工作岗位上实岗实训。根据要求,每期创业实训班为3-6个月,每月实训时间不得少于4天,每天不得少于4小时。

  创业实训导师须具备5年以上与实训项目相关的从业经验,要尽量选择有创业经历或有企业管理经历的人员担任,要求实训指导师责任心强,熟悉本项目创业的所有流程,且综合素质较好。

  重要的是,创业实训基地要组织创业实训导师为创业的实训学员提供创业后续服务,至少开展1次以上集中式辅导、1次以上上门指导服务。

  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补助。据了解,按规定要求完成实训工作任务,经评估合格的创业实训基地,可享受800元/人/月的实训补助,补贴期限为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实训学员6个月内成功创业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对实训基地给予奖励性补助。整体实训效果好的基地,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株洲日报)

作者:刘芳
编辑:向胤蓉
来源:株洲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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