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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线职工送清凉 高温下的株洲职工权益受保障
株洲文明网 2016-07-14 08:21:00

 

   7月14日,湖南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钟小汨(左)与株洲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一道,为株洲市的一线工人送去夏日清凉 青琪/摄 图片来源:株洲新闻网

  这些清凉物资包括夏桑菊降火茶、清凉油、毛巾、香皂等 图片来源:株洲新闻网

   三伏天将至,株洲即将进入“烧烤”模式。7月14日上午,湖南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钟小汨与株洲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一道,为株洲市的一线工人送去夏日清凉。

  “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注意防暑降温,保重身体,安全第一,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钟小汨一行在活动中,共给铁东路核心段重点工程项目、天元区环卫工人、联成集团等多个地方的一线工人送去750个带有夏桑菊降火茶、清凉油、毛巾、香皂等物资的清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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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1、《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此外,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不分室内室外)作业。

  2、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调整高温天气作息时间或者对有关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的调整安排。

  3、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的药品,而且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各省不同,湖南的标准是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支付时间为7月---9月。高温津贴被纳入工资总额。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工作场所高温导致的职工中暑应当认定为工伤。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

  劳动者如遇防暑降温纠纷,可直接拨打12333投诉,或到株洲市劳动监察支队递交书面投诉。(株洲新闻网)

作者:青琪 实习生 毛竹影 通讯员 尹智毅
编辑:向胤蓉
来源:株洲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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