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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进行时 株洲农村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显成效
株洲文明网 2018-11-08 09:45:00

  针对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多,交通安全风险高的问题,9月1日,株洲市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采取“六个严禁”措施,集中整治农村交通安全领域的突出隐患,确保了全市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截至10月31日,全市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结束。11月6日,记者从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交警全警投入、全面整治、全力以赴,农村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数)较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5.79%、38.46%、65.7%和65.02%。

  集中攻坚,严查涉及“六个严禁”的违法行为

  9月27日上午10时,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第二执勤中队中队长李建文带队,在辖区洣江湖塘渔场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L****2轻型厢式货车形迹可疑,检查发现,驾驶员谭某使用的是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谭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3500元。

  根据全省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安排,株洲市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层级管理责任,联合交通运管、农机部门齐抓共管,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并责任到人,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全体民警个个肩上有责任、人人身上有压力。

  “行动中,实行挂图作战,用进度图标来推进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县市区充分发挥道安办平台作用,认真考核督导,实行“每天一通报、每周一调度、半月一讲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严禁“三驾”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针对酒驾、醉驾、毒驾三类严重违法行为开展整治,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违法载人。联合乡镇政府、农机部门每周开展2次以上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对象为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货车。

  严禁非法营运。联合交通运管部门以面包车为重点,每周开展2次以上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对非法营运行为一律严格处罚。

  严禁违规拖拉机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农机部门每周联合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2次以上,对无牌、达到报废年限、逾期未检验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并依法从严处理。

  严禁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县级道安委牵头组织对辖区机动车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清理无牌、报废机动车辆,督促车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对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车,并依法严格处罚。

  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上路行驶。每周各县市区都针对摩托车开展“戴帽工程”宣传劝导活动及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督促驾乘人员配备头盔后依法处理。

  据统计,9月1日至10月31日,查处“三驾”违法行为543起,查处非法载人5921起,查处非法营运163起,查处违规拖拉机上路2334起,查处无牌、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3003起,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上路行驶10552起。

  59条国省道、城市主干道实行“路长制”

  河道管理有“河长制”,道路管理也有“路长制”。

  根据省道安委部署,株洲市道安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借鉴各地“路长制”的经验做法,以城市主干道、国省干道和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由县市区政府领导担任“总路长”,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村领导和骨干担任“分路长”的道路交通安全“路长制”,进一步提升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目前,全市共明确了G106、S211、红旗路等59条国省道及城市主干道的一级路长,X136等51条县乡道路的二级路长,C373、白马垅等108条村级道路的三级路长的清单及责任名单。

  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路长制”已在各县市区全面推行,将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警多用”“一警多能”,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

  2018年以来,株洲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警务模式,推行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实现“一警多能”“ 一警多用”,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失控漏管“盲区”,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按照每2个乡镇设置1个交警中队的标准,充实农村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公安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授权承担部分公安交通管理职责。截至目前,全市28个乡镇农村公安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配备交通民警58名、辅警58名。

  据了解,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和辖区交警大队业务指导下,农村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作为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责任部门,全面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简易程序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和驾驶人员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截至目前,醴陵市白兔潭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178起、接处理简易道路交通事故79起,茶山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110起、接处理简易道路交通事故13起;炎陵县水口派出所查处交通违法128起。(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 彭晚华)

作者:
编辑:向胤蓉
来源:株洲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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