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开始,“创文”这个词,渐渐地闯入株洲市民的视野。
14年来,在创文的道路上,株洲全民参与,矢志不渝,奋力前行,成功登上“文明高地”。
创文的真正意义是惠民。株洲就是要借助创建文明城市的契机,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品质,丰满城市形象,而归根结蒂,是让全市人民受惠受益。
通过文明创建,株洲的天更蓝了,水更清了,空气更新鲜了,房更舒适了,衣食住行更方便了,最可贵的是文明蔚成新风尚,如春雨般滋润了株洲大地。
孩子们开心的笑脸
铆足劲剑指文明城
2001年,株洲提出创建文明城市,株洲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启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成立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市长挂帅,下设10个专业组、1个创建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此后,近400万株洲人民铆足干劲,群起发力,共赴这一场美丽的文明之约。
文明,已成为每个市民矢志不渝的坚守。怀揣文明城市的梦想,株洲人一路走来,从未停歇。
2007年,国务院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8年,株洲响亮地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更高目标。2008年至2011年,株洲市委、市政府围绕“打造示范区,建设新株洲”的工作主题,全面铺开了“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工作,共拆除烟囱284根,并投入3亿元实施了城市公交电动化3年行动计划,投入400多台混合动力公交车,成为国内首个“绿色电动公交城”。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严重的项目50多个;关停和搬迁了210多家污染企业、落后生产线和“十五小企业”。
从此,株洲由一个全国十大污染城市变成了“国家卫生城市”,由一个曾经出现资源外流的城市变成了“全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的城市”。
2011年12月20日,历经近10年的努力,株洲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拿到了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入场券。
市民们的幸福、健康生活
高标准创建文明城市
2012年2月28日,株洲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誓师大会召开,确定“两年达标,三年夺牌”的总目标,出台《株洲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株洲市2012年-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创文成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和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专业组及相关责任单位坚持每周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办公会,落实工作责任,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进度,确保高标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株洲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升级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自行车站点1000个,投放自行车2万辆,成为全国自行车运行状态最好的试点城市,中央电视台4套国际频道《城市1对1》栏目作了专题宣传,得到了广泛好评。
2012年,我市第一次接受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取得良好成绩,受到中央文明办通报表扬。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名列地级提名资格城市第14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在全国127个文明城市和提名资格城市中排名第40位。
文明创建推进转型升级
株洲市委、市政府强调,创建绝不仅是为了争一份荣誉,而是为了营造适宜人创业发展、适宜人生活居住的城市环境,实实在在地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同时,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为人的全面发展开辟更加宽广的道路。
2013年,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简报刊发了市委书记贺安杰署名文章《创建文明城市,推进转型升级》,文明城市创建做法得到高端推介。文明创建,融入了株洲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宜居城市”的生动实践,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同频共振。
加固“长板”,加长“短板”。株洲市的产业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健康发展态势。2013年中,该市着眼于放大轨道交通、航空产业、汽车产业优势,首次提出了打造“中国动力谷”的概念,决心在最短的时间里据此打造三大千亿产业集群。湘江保护与治理被省政府列为 “一号重点工程”,为株洲市的湘江环境治理注入强大动力。
在2013年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中,我市再次获得良好成绩,连续两年得到中央文明办通报表扬。
株洲处处涌动文明潮,全民同奏文明歌。拾金不昧、公交车上让座、随手拾起脚下垃圾的行为随处可见,文明基因逐步渗入每一个市民的血液之中。
跨过创文“最后一公里”
2014年,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的创文攻坚战在株洲打响。
2014年4月3日,株洲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核验收,攸县县城、茶陵县城也获得“国家卫生县城”荣誉称号。
这一年,株洲出台了创建文明城市督查、考核、测评三项制度,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有效破解“最后一公里”问题。围绕公共环境、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深处发力,实施全天候全覆盖滚动式督查,全年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374份,提出整改建议670条,解决大小问题3700多个。
全年新建、改造主次干道盲道25726米,无障碍通道792个,完成6座人行天桥的无障碍设施设置:增加镶贴橡胶盲道板330平方米,安装盲文标示牌94块;完成城区无障碍厕所改造197处;高层建筑无障碍设施完成改造127个。完成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1.84万套,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到新标准的234天,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试点,加大小菜场、小公园等城市边边角角的脏乱差治理和净化美化,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群众的安全感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一项重要指标。2014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25009起,同比下降4.64%。尤其是“两抢一盗”及诈骗类侵财案件明显下降。这是全市公共安全指数上升的佐证。株洲窗口行业、行政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面达到了100%,群众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平均达到92%以上。
2014年,调查显示,98.6%的株洲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表示支持。株洲跨过全国文明城市的“最后一公里”。
2015年2月,株洲一举夺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编辑:向胤蓉
来源:株洲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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